重庆市璧山区“七举措”持续巩固次级河流污染源整治成果

15.02.2015  21:20

一是铁腕关停污染源。先后关停污染源262个,整治污染源2048个。

二是加快街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改造。共计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40个,实施水系绿化150公里,建成亲水型达标堤防工程36公里,完成主河道清淤29公里,扩容防洪水库2座,建成高标准水利生态公园4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0平方公里。

三是加强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城镇生活污水处置率达到80%以上。

四是建立了三条次级河流定期清漂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印发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流域璧山段清漂保洁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下发各镇街执行。

五是实行水环境保护辖区负责制,制定生态村(社区)、生态镇街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各街镇均建立了河流巡查机制,及时应对发现问题。

六是对全域水体实施严控严管。对全区91座水库和可能直接影响饮用水源地和次级河流水质的571口山坪塘、148个精养鱼池进行整治;对剩余的2551口山坪塘和590个精养鱼池进行自然修复或生态养殖改造。

七是建立污染源督查、巡查机制。15个镇街和10个区级部门分别制定了对污染源实施严格管控的长效机制。区生态创建办开展了治污防污长效机制文件执行情况督查和专项督查5次,年度专项督查评估1次,制发督查通报5期,工作通报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