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法院春节前向农民工发放67万元案款
13.02.2015 14:47
本文来源: 法院
原告陈某等8人均是奉节县人,几年前从重庆某园林公司承包一个广场工程建设项目。然而广场完工后,该园林公司拖欠陈某等人的工程款、劳务费、材料费等60多万元迟迟未能给付。在经历了长达四年时间的讨薪后,陈某等人将某园林公司告上了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钟樊连意识到这是一起涉民生案件,于是便积极向庭长和分管院长汇报,为农民工兄弟开辟了“绿色通道”,对本案实行优先审理。为了让他们早日拿到案款,法官驱车5个多小时前往璧山县寻找被告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给被告做工作。经过法官耐心的思想工作,被告公司的执行总裁亲自出面解决纠纷,同意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将全部案款67.8万元给付原告。
为了让陈某等人在春节前拿到拖欠已久的案款,法官决定在节前采取案款发放仪式。陈某等人拿到案款后非常开心,“这下可以高高兴兴地过一个好年了”。陈某等人还为法官送来了两面锦旗,感谢法官不辞辛劳为民讨薪。 来源:奉节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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