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法院到开县实施环保禁止令
14.01.2015 14:25
本文来源: 法院
接到申请后,万州区法院环保庭及时行动,按照非诉讼行政执行程序对案件进行审查,发现被申请人开县盛昌砂场及开县家伟沙石加工厂排污严重超标,两家污染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沉淀处理直接排入当地东河,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了防止污染扩大,及时制止污染行为,万州区法院于1月6日做出了准予执行的裁定,针对涉案企业的排污行为发出了禁止令,责令涉案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在禁止令送达现场,送达法官给排污企业负责人详细说明了违反禁止令的法律后果。排污企业当场承诺立即停止排污,一定遵守禁止令的要求。
此次发出环保禁止令是新环保法施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司法举措,也是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的一次重要实践。新的一年,万州区法院将在环境司法的道路上继续锐意创新,开拓进取,用具体的司法机制保障新环保法的落地生根。 来源:万州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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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2015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