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中法院召开辖区刑事审判工作会

19.05.2015  16:26
  为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辖区两级法院2014年刑事审判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刑事审判工作任务,近日,市三中院组织召开辖区刑事审判工作会。会上,邹钢院长指出:刑事案件人命关天,在剥夺人的生命和人身自由方面具有不可逆转性。他强调,作为刑事法官,一要正确认识当前刑事审判面临的新形势,深刻理解法治国家新目标,认真落实司法改革新要求,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期待,全面完成刑事审判新任务;二要树立科学的刑事审判理念,牢固树立无罪推定与疑罪从无、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以庭审为中心、证据裁判、诉讼程序法定及独立审判与配合、制约等刑事司法理念,切实履行好刑事审判工作职责。邹钢院长对今后一段时期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积极稳妥推进刑事司法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有序推进,稳步提升;二是要创新刑事审判工作机制,在坚持“三会三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刑附民和解、少审工作、轻快审等机制创新;三是要加强审判管理,要更加注重案件的实质质效,把质效管理当成习惯;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廉政建设、理想信念教育、司法能力建设及司法作风建设,保障刑事审判可持续发展;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指导与沟通,要进一步规范上下级法院、院庭长、合议庭之间的指导和监督关系,保障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

  随后,施谋副庭长全面总结了辖区两级法院2014年工作成绩及存在的不足,并就2015年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最后,樊非副院长就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作出四点强调:一是要辖区两级法院认清形势。目前我国刑事审判工作形势是法治氛围更浓、人权保障更重、无冤案件更严、司法改革更进一步,辖区两级法院必须认清形势、顺势而为。二是要辖区两级法院转变观念。要落实好邹钢院长提出的“在定罪上有罪无罪的,判无罪;在非法证据排除上,能排能不排的,排掉;在死刑犯问题上,可杀可不杀的,不杀”的要求。要把握好无冤底线与惩罚犯罪、庭审中心与控辩双方诉权保护、审判公开与防止干扰、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与层级管理、党委领导与法院独立等关系。三是要辖区两级法院把握重点。要在落实审判中心、庭审中心“两个中心”上取得实效;在解决证人出庭难、排非难“两个难点”上取得突破;在审理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无罪案件、排非案件、新类型案件“四类案件”上取得进步;在“固本强基”上得到提高。四是要辖区两级法院推进工作。2015年,辖区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要努力做到“积极稳妥、可圈可点”,审判任务要顺利完成,案件审理要不出纰漏,审判质效要有新提高,审判运行机制改革要有实质性推动。

  会议第二阶段,全体参会人员围绕本次会议精神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施谋副庭长、程昔原副庭长还就刑事审判实践中的相关疑难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来源:三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