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紧盯“三大环节”提升古建筑火灾防控水平
20.10.2015 12:06
本文来源: 消防网
三重推动,机制保障。一是区府主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根据《2015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文件精神,由区府办公室组织消防、旅游、石刻研究院、景区管委会等职能部门每季度召开文化古建筑消防安全联席会,通报、分析近期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形势,健全各古建筑景点消防安全组织,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设置消防公约和消防宣传专栏。二是消防牵头,充分调动网格力量。《要点》要求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和镇街政府,以镇街政府为大网格,村民委员会(社区)为中网格,各古建筑景点为小网格,充分调动网络力量、行使管理权限,每月对辖区内的重点文物古建筑进行一次排查整治。三是镇街政府,夯实基层防控基础。《要点》要求,镇街政府负责组织各文物古建筑保护单位成立志愿消防队,配置消防机动泵、维修消防水池、增设消火栓、改善疏散通道、补充消防设施设备等。各镇街消防办公室负责发动各文物古建筑单位员工和群众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古建筑物内使用电气设备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并要求古建筑内安装电气线路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验收,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对木质结构古建筑进行阻燃处理,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三路出击,排查整治。一是单位自查。各文物古建筑单位负责组建检查队伍,充分利用保安员队伍及消防志愿者定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并在各单位网上通报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整改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由各单位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火患。二是部门协查。消防、旅游、安监、住建、文化等部门成立联合监督执法小组,针对文物古建筑集中区域,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不足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方案和有力措施,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文物古建筑穿上“防护衣”,筑牢“防火墙”。三是政府督查。区府办公室组建督查组,重点对文物单位及其附近客栈、饭店、酒吧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以及消防设施及其使用、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加大火灾隐患与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全区文物建筑的绝对安全。
三线发力,宣传覆盖。一是媒介宣传给力。消防部门专门制作了《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消防宣传片,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等阵地,循环播报。利用景区户外LED显示屏、出租车车载LED顶灯发布消防温馨提示、播放消防安全常识。打造一批仿石雕塑,如“四大金刚消火栓、暖男大白消防形象、消防水缸、消防卡通人物”等展品进行巡回展示,进一步增强和提升广大群众对文物古建筑的防护意识,形成全民共同关注消防安全的浓厚氛围。二是演练培训到位。每半年组织文物古建筑工作人员、导游、僧侣开展1次以上的消防安全培训,并结合节庆适时开展逃生自救、安全疏散、初起火灾扑救等消防演练活动,提高景区火灾防控能力。三是特色队伍授业。以文物管理者、僧侣和游客为主要对象,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为内容,充分借助石刻、寺庙、古镇特色,建立“导游消防宣传队”、“古代火龙巡查宣传队”、“僧侣消防宣传队”等特色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纠正和制止消防违章违法行为,同时自编自演一些贴近实际、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向古建筑居民和游客传授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审核人:陈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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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5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