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他和新娘在车上被警察抓了现行!还喝了酒!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是最重要也是最喜庆的时刻。不过几天前,一位新郎却在新婚夜当天心存侥幸酒后驾车,被执勤交巡警抓了现行。
6日深夜10点过,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凤天路设卡盘查时,一辆牌号为渝HG***6的白色小轿车缓缓向卡点驶来,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当驾驶员打开车窗时,一股酒味迎面扑来。
“你喝了好多(酒)?”民警询问道。
“半杯酒,你检测嘛你检测。”
“半杯啥子酒?”
“白酒,就是纸杯半杯白酒,开玩笑,开个新车哪个还敢酒驾嘛,我是喝了酒的,还是中午的时候喝了的,你测嘛你测。”驾驶员面对民警的询问十分的理直气壮,丝毫没有顾虑。
轿车司机姓杨,副驾驶座上的年轻女子是他的新婚妻子。小杨告诉民警,当天中午他们在万盛区老家举办婚宴,中午在席间喝了些白酒。晚饭之后,小杨认为自己酒后已经隔开几个小时,驾车应该没有问题,便带着新婚妻子开车返回主城沙坪坝新房中。小杨原本以为离家还有一小段路程,被查到酒驾的几率应该很低,但是没想到,当他驾车行驶至凤天路升伟新民居路段时,被沙坪坝区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杨某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得知自己是酒驾后,小杨懊悔不已,而坐在一旁的新娘子也是一脸无奈。民警看到,轿车后排座上,还放着新的被褥等新婚用品,小杨还央求民警帮他把车开回家,因此车上还有许多从老家带回来的东西。
据警方介绍,驾驶员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二款之规定,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民警告诉小杨,酒后驾车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不但会破坏新婚的喜庆,还会危及到全车人以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要深刻接受这个教训,今后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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