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偿失!女子整容未变美落下伤残

29.07.2017  11:57

三峡都市报消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性朋友尤为爱美,因此,许多经济条件较好的女士为了变得更美,不惜花重金去整形美容。家住万州的王女士就是其中之一,花了近万元到一家个体医疗整形美容诊所做手术,结果她不仅未变美,反而落下了瘢痕伤残。

面对残酷的现实,王女士在遭受身体和心理双重伤害的情况下,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在经历了数年漫漫维权路后,王女士的遭遇经法院终审后终于有了明确定论,为王女士做整形美容手术的个体诊所有责任,应赔偿王女士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计7万余元。

案例:女子整形美容落下伤残

2007年12月中旬,家住万州的中年女子王某产生了进行整形美容的想法。王女士经过咨询,到万州一家个体医疗整形美容诊所,进行了手术切提眉、额纹、川字纹、鱼尾纹、睑袋修复术、激光洗眼线等美容手术,共花费了8000余元。

王女士在美容手术后,发现自己的美容目的不仅没有达到,而且面部还落下了瘢痕、右上睑睫毛囊损伤的后遗症。为此,王女士多次找到该个体医疗整形美容诊所交涉,但对方均称美容手术没有问题,王女士出现的情况是其自己之前进行的切眉术、文眉术造成。由于双方各执一词,王女士只好告上法院讨公道。

王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医疗整形美容纠纷维权不是想象中的那样简单,需要权威的司法鉴定结论,而当事双方如果对鉴定不服,还要重新申请鉴定,一来二往,王女士经历了鉴定——起诉——撤诉——再鉴定——再起诉的漫漫拉锯战。

判决:医疗整形美容诊所有错

经渝万司法鉴定所鉴定,王女士在医疗美容手术后,目前存在的额面部凹陷、隆突畸形与医方手术方式选择不当有关;王女士右上睑睫毛囊损伤与医方手术中操作不当有关。随后,重庆科证司法鉴定师对王女士的伤残等级、续医费进行鉴定,意见为王女士目前为九级伤残,修复矫正瘢痕等后遗症需要手术费约1-2万元。

拿到了多方的司法鉴定结论,王女士的维权诉讼之路终于进入法院正式审理阶段。万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司法鉴定结论,确认万州某医疗整形美容诊所医生存在手术方式选择不当及术中操作不当的医疗过错行为,并由此导致王女士额面部凹陷、隆突畸形、右上睑睫毛囊损伤的事实,因此,对王女士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万州某医疗整形美容诊所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万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万州某医疗整形美容诊所赔偿王女士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共计12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万州某医疗整形美容诊所对判决表示不服,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了终审改判:由万州某医疗整形美容诊所赔偿王女士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共计7万余元。据此,法官提醒广大爱美的女性朋友,医疗整形美容虽然能使人变美,但也面临风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适得其反,因此,女士整形美容一定要到有资质、医疗美容技术成熟的机构进行手术,千万不要盲目选择,以免受到伤害。

原标题:得不偿失!万州一女子整容未变美落下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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