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新规规范银行行为 “飞单”“存款变保险”不再有

13.03.2016  09:42

  重庆银监局3·15新闻媒体通气会。 记者 平索茜摄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昨日,重庆银监局召开了以金融消费者对银行业满意度调查及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何维权为主要议题的新闻媒体通气会。

  此次通气会上重庆银监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规范银行经营行为中有11项规定和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它们是:加强产品信息披露、落实产品销售透明原则、实施产品销售专区管理、实施专区产品销售“双录”、强化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规范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授信业务管理规定、提升代销业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员工行为管理、提升服务消费者的意识和水平、加强对特殊消费者群体的关爱和保护。

  在这11项规定中,有对银行的规范,也有针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政策。记者梳理了和消费者相关的内容并请业内人士做了解读。

  1.实施专区产品销售“双录”:重庆银监局要求在2016年6月30日前,主城九区网点实现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的录音录像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除主城九区外的各区(县)城区网点实现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录音录像工作。

  解读:以后在银行买任何产品都会有“音像制品”了,可避免不少侵权行为的发生,如“飞单(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卖不属于银行的理财产品,从中获得佣金提成)”、“存款变保险”等,将极大方便消费者维权。

  2.加强产品信息披露、落实产品销售透明原则:这两项主要是指,银行理财产品的名称不得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或易引发争议的语言,严禁夸大收益率或隐瞒重要风险信息。并要求银行在售前开展消费者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试。

  解读:这将确保银行把合适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今后在银行买理财产品时,别忘了多看看宣传折页和理财合同。

  3.强化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银行不得向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提供消费者的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电话号码、通信地址及其他敏感信息。

  解读:遇到银行个别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客户联系方式时能通过监管部门维权。

  4.严格执行授信业务管理规定:要求银行在办理个人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保证各项条件公正透明,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并尊重消费者自愿选择权。

  解读:当下征信体制正不断完善,大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征信记录,一旦进入黑名单将会对自己的生活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在校大学生办校园信用卡,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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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成客户比较满意银行服务

  昨日,重庆银监局还在通气会上透露,对3000多位市民和100家企业的调查显示,目前8成消费者对我市银行业的服务比较满意。

  另外,重庆银监局通过对51个银行的283个营业网点的客户测评数据汇总分析后发现,有85.36%的客户评价为“比较满意”。调查数据反映出了当下银行服务环境改善得到了民众的认可,其硬件设施能够满足基本需求。交易和营销更加规范。客户的信息安全和投诉处理等消费者保护措施已基本落实。

   部分银行金融服务暴露“短板

  近年来金融消费纠纷、消费者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什么呢?重庆银监局表示,那是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行为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但这也从侧面反映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识别风险能力有待提高。

  据重庆银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银行业消费者投诉纠纷调解中心于2015年10月30日成立,截至2016年3月8日,调解中心共接到消费者投诉纠纷139件,咨询38件。处理流程为:快速处理——促成和解——完善手续。总之,这样一个“第三方调解机制”可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促进从业人员服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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