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规: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老旧住宅可申请装电梯

21.06.2017  13:42

老旧住宅没有电梯,居民上下楼都不方便,想安装但手续麻烦。如今,好消息来了!21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取得房地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4层及以上未设电梯的老旧住宅,经本单元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向所在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增设电梯。

为何出台?

大量七层以上旧楼无电梯

一楼二楼脏,三楼四楼美,五楼六楼跑断腿,七楼八楼歇三回。”这首顺口溜,就是形容没有电梯的老旧住宅。

以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加之山城重庆的地形高差大,很多楼房可以从中间楼层进入。正是这些原因,在已建成的住宅中,有大量七层及七层以上的老旧住宅,都没有安装电梯。

随着城乡居民老龄化问题逐渐凸显,出行不便的矛盾日益突出,不少业主要求增设电梯。由于没有电梯,一些腿脚不便的老人,甚至几个月下不了楼。

以老旧住宅较多的渝中区和南岸区为例,从2005年至今,每个规划分局每年都收到十余件的增设电梯申请和数十起增设电梯的电话咨询。渝北区两路片区,因紧邻江北国际机场,大多楼房的楼层不高,却因年代比较久没有安装电梯。

不仅在主城区,万州、云阳、涪陵、铜梁等远郊区县,规划部门也收到过同样的申请和咨询。近几年的“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议案、提案和建议。2015年,规划部门正式启动研究制定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管理办法。 

出台好处?

增设电梯将有审批依据了

目前,根据国家有关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七层以及七层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市规划局联合市社会科学院,调研了主城区及部分区县老旧住宅集中地区增设电梯的需求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借鉴了上海、广州、武汉、南京、福州等城市的立法经验,提出了我市制定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具体思路和立法建议。

经过严格的部门研究、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报经市政府审批后,《办法》现已出台施行。

市规划局副局长张睿介绍,这解决了我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面临的很多难题。比如,解决了无审批依据问题,增设电梯属于扩建行为,已竣工住宅增加建设内容的审批仍然缺乏法律依据,《办法》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主体、审批条件、需要办理的规划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审批程序等,都进行了明确。

新闻多一点》

如果居民想申请增设电梯 

这八个事项一定要看清!

如果你住在老旧小区,而且想申请安装电梯,这八个事项请一定要看清!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采访市规划局建管处处长李峰,对《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需满足两个“三分之二

申请门槛比较低,但要满足两个“三分之二”。《办法》规定,由房屋本单元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共同作为申请人。

产权10年超4层就可申请

办法》适用性强,适用范围较广。虽然七层及七层以上没有配电梯的住宅,居民的电梯出行需求大,但为了让更多居民得实惠,初始取得房地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4层及以上未设电梯的老旧住宅业主,都可以申请。

街道社区可以帮忙协调

要增设电梯,不是每一户都愿意,即使满足两个“三分之二”,仍然困难重重。以第一层的业主为例,他们不使用电梯,对于增设电梯本身缺乏积极性,甚至可能影响采光、带来噪音等,取得他们的同意,并非易事。

为了解决了业主意见“协调难”问题,建立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和协调的工作机制,业主可以通过这些途径来寻求帮助。

但是,对于的确无法达成同意意见,持异议的业主为本单元业主,增设电梯直接影响其房屋专有部分使用或房屋采光、通风的,管理部门也不会审批。既体现了业主自治,又明确了职能部门的公共管理职责。

不得占用市政道路和公园

已纳入近期拆迁计划的,不受理增设电梯的申请。而且,申请人就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担,需达成书面协议。

也不能影响公共利益,增设电梯不得占用市政道路、公园绿地。

业主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

以前,老旧住宅业主想申请增设电梯,但却不知道找谁。如今,审批部门权责更清晰,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就是增设电梯的主管部门,业主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起申请,解决了“申请无门”的问题。

但是,并不是说只要办理了规划手续就大功告成,还要遵守国土房管、建设、消防、质监等部门的相关规定。电梯安装施工前,要向质监部门办理电梯安装手续,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质监部门办理电梯使用备案手续;增设电梯工程总投资额(电梯设施设备及电梯安装的造价部分除外)在30万元以上的,申请人应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增设电梯用地需占用国有空地的,应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划拨手续等。

一站式”会审当场确定

申请人要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多个部门“来回跑”,就会耽误时间。《办法》规定了规划手续实行“一站式”办公,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土、房管、建委、消防、质监主管部门,对电梯设计施工图进行会审,会后向主管部门出具是否同意的书面意见。对于是否可以办成,当场基本可以确定,以免申请人在不同部门之间跑路。

同时简化了手续。原则上,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施工图备案和施工许可后,即可动工建设。

间距要满足消防技术标准

由于老旧住宅空间相对狭窄,间距标准较低。为促成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方便老百姓出行,《办法》要求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即可,既尊重了历史,也考虑了现实需求。

不调整分户业主产权面积

办法》规定,因增设电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属于本单元业主共同所有。但考虑到增加的建筑面积很小,分摊给本单元业主的微乎其微,因此不再调整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

个案》

有老旧住宅装上电梯

引来很多居民参观

渝北区两路,翠湖路137号增设的电梯

2015年,重庆晨报曾刊载《老楼居民想加装电梯   我市拟研究管理办法》的报道,关注了老旧住宅的电梯增设。

渝北区两路街道翠湖路137号,是一个建了20余年的老旧小区,楼房都在9层左右,其中一幢的外侧,修了一个高高的长方形建筑,这就是加装的电梯井。

从有想法到装好电梯,楼里的住户凑钱、跑手续,历经七年时间,终于用上了电梯。经过多次协商,14户居民有10户同意,超过了三分之二,业主华先生向规划部门写了申请书,经过方案设计、公示等,最后把这事确定下来。

给老旧楼房加装电梯,是采用“背包”的形式,在楼房的外面加装钢结构的电梯井,类似一些商场外面的观光电梯。每户出资约4万多元,除了装电梯的费用,还有一部分作为电梯的大修基金,居民靠刷IC卡使用电梯。

每个月平摊的电费大约有20多块钱,这个费用住户都能接受。有住户以前嫌没有电梯,虽然装修了,但一直没人住,听说要装电梯后就搬了进来。住在5楼的一位八旬老人,以前每天散步、买菜,提起上下楼就心焦,现在这个问题也解决了。装了电梯,也引来附近好多老旧小区的居民来参观。

如今,有了《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将有更多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手续也不用这么麻烦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蒋艳 摄影 甘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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