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业主,新版《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你了解多少?

09.05.2020  12:11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小区公共收益怎么用?如果想在小区开民宿,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今(9)日上午,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办,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承办的“新版《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宣贯日”活动,在全市 3000余家物业企业 近万个小区 开展,三十余万物业人、近百万业主参加活动。

参与企业在小区大门、宣传栏、电梯间等人流密集场所张贴《条例》宣传海报、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在物业小区多媒体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宣传视频;同时,在现场还提供《条例》全文二维码扫描阅读。

参与活动的300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发挥自媒体优势,通过自有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APP、业主群、员工群、朋友圈等渠道,面向全市50余万物业人、数百万业主,积极宣贯《条例》,提升《条例》知晓率,掀起又一轮学习贯彻《条例》的声势。

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 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条例》还特别明确,利用小区住宅开展民宿等住宿服务的,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具备消防、安全、卫生等必要的条件 , 并遵守国家和本市相关管理规定和管理规约的约定,依法向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公安、商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加强对住宅小区内开展民宿等住宿服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此外,小区的公共收益也是大家关注的一个焦点。根据新版《条例》,公共收益应该主要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前,或者业主大会未对公共收益用途作决定的,公共收益按年度全部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按照业主大会决定使用公共收益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金额百分之三十时,公共收益应当首先补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公共收益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外用途的,业主大会应当决定其年度预算方案,主要包括支出项目明细、使用审核、公示及决算办法。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公共收益支出金额和范围不得超过预算方案。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据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罗传嵩介绍,为宣贯《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在市住房城乡建委的指导下,市物业协会承办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印制9万张《条例》宣传海报发放全市物业小区张贴,印刷3万册单行本发行到行业企业,线上线下累计培训近3万人,制作宣传视频在小区电梯播放,录制培训课程发放到区县学习,与重庆日报、华龙网、重庆经济广播等合作开展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参加“重庆之声《身边说法》”、“华龙会客厅”的《条例》直播节目,不断扩大《条例》的知晓面及影响力,为《条例》施行营造良好的宣传学习氛围。

第1眼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全市物业管理行业还将深入开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学习贯彻活动,举办专题培训和研讨,邀请专家对条例条文进行解读,帮助基层和企业准确把握和理解《条例》内涵,提升对《条例》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李峰 李玥 

原标题:@所有业主!新版《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你都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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