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两江新区危废收集暂存转移运维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10.08.2016  01:33

渝环两江发〔2016〕49号

各拟申请试点单位: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推进两江新区分局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移运维试点工作,结合公示期间我局收到群众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案公示及申请受理时间不变。本次试点方案公开时间2016年7月25日起至8月5日止共10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17:30分。

二、公开评议时间定为2016年8月23日(全天)。

三、各拟申请试点单位项目建议书阐述时间为30分钟以内。

四、2016年8月12日17:30分前,各拟申请试点单位应将项目建议书(一式八份)及相关资料应自行封装并加盖单位骑缝章连同书面申请文件报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各拟申请试点单位所报送封装后的项目建议书及相关资料将在专家公开评议时当面自行拆封。

五、有关事项说明:一是专家评议时以《评议细则》为准,原《工作方案》中“收集暂存用房租赁合同”不作为评议和打分的条件;二是拟试点单位收费属于市场行为,拟试点单位收费承诺不作为评议和打分的条件。

六、其他欲了解的相关情况,可致电63023051杨美咨询。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