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法院严把“四关”有效清理长期未结案件
03.11.2015 13:22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加强制度约束,严把“思想”关。实行长期未结案件“两说明”制度,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未结案件,承办法官需在本院“三合一”会议上说明原因;一年以上的未结案件,承办法官需在全院大会上说明原因并接受庭长点评。以此倒逼法官时刻绷紧审限这根弦,自觉强化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预警防控,严把“时限”关。建立收结案每周公示制度,审管办通过内网公布各承办人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未结案数、未结案数排名情况以及按结案计划的未结案化解进度等,坚持每周五定期刷新一次,以提示各承办人结案进度,力促缩短结案周期,提升办案效率。
三是强化审判管理,严把“节点”关。建立鉴定、评估、拍卖工作台账,对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重点监控委托鉴定案件节点用时,及时向鉴定机构催办,防止鉴定时间拖延,有效缓解因鉴定时间过长影响审限的问题。严格落实“网上办案”各项要求,督促办案法官准确、全面录入案件信息,确保系统数据真实、可靠。狠抓“网上办案”节点管理,确保立案、分案、结案、送达、文书上网、归档及移送等重点环节规范操作,最大限度提高结案效率。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把“监督”关。建立长期未结案件督办制度,对长期未结案件逐案排查摸底,建立案件台账,严格落实“定办案人、定结案时间、定清理方案、定督办领导”的“四定”要求,限期结案,争取实现长期未结案件逐月减少的良性态势。强化监控,每月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定期通报。审判业务部门建立逾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督办台账,对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动态跟踪管理,严格落实“一案一分析,一案一计划,一案一责任人”的“六个一”要求,确保清理长期未结案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涪陵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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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2015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