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检察院严查换届选举中四类职务犯罪

10.01.2017  04:02

      近期,巫溪县检察院开展了“预防和查办换届选举过程中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氛围,切实保障换届选举工作正常进行。

  据了解,该院将严肃查处以下四类职务犯罪行为:为谋取职务调整或职务晋升而贿赂他人或收受他人贿赂等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编造选举结果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委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职务犯罪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检举揭发换届选举中违法犯罪的人员实施报复陷害的职务犯罪行为;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选举出现重大违法犯罪活动,涉嫌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行为。对涉及换届选举的举报线索,检察机关将在12小时之内启动初查程序,并全部回复。

  专项行动期间,该院还利用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工作,主动为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认真分析研判可能发生干扰、操纵和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职务犯罪关键环节、重点地区和重点岗位,及时向当地党委提出意见,防范影响换届选举正常进行的行为发生,并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严格规范检察人员的行为。

  “对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检察人员以及利用检察工作之便插手和干预换届选举的行为,一律先停职后查处。”该院党组书记杨德伟表示,对涉及换届选举中的四类职务犯罪的举报线索,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检察人员,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巫溪县检察院  谭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