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间】6个案例带你了解重庆检察这一年
1月23日,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作检察工作报告。
其中的一字一句,浓缩着重庆检察守望正义的初心与使命;一个又一个数据,凝结着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执着与情怀。当公平被看见,当正义被触摸,人民群众才会有真正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个案件胜过一打文件。小编就带你回顾全市检察机关去年办理的6个典型案例,感受案卷中的重庆检察。
案例一: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关键词:让企业活下来、少捕慎诉
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某民企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为顺利得到工程款,帮助马某(另案处理)所在公司虚开发票7份,合计金额达到犯罪标准。2020年4月24日,合川区公安局以李某某涉嫌虚开发票罪向合川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按照市检察院对涉企案件一律进行经济影响评估的要求,就办案活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作全面评估,召开公开听证会并综合考量全案因素后,对李某某依法作出微罪不起诉处理,使上千名农民工就业免受影响。
▲小编聊案:保企业就是保发展。疫期办理涉企案件,更应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避免“伤筋动骨”,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借助经济影响评估、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依法准确作出不起诉决定,将办案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就业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报告连连看:稳就业就是稳增长、保企业就是保发展。制定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12条意见”,部署开展 “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提出办理涉企案件 “三个一律”要求,努力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战疫情、保复工、渡难关。市检察院领导带队督办涉企案件,带动全市三级检察院领导干部深入600多家企业调研走访、纾难解困。起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37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重点岗位人员依法不批捕367人、不起诉762人,允许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涉企犯罪嫌疑人通过适当方式处理生产经营事务,减少羁押和诉讼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案例二: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关键词:联手取证、撤案、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年8月,成都某知名门业公司涉嫌在渝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盗门。经公安机关商请,市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并联手成都市检察院实地走访企业、调查取证,依法认定其属偶发性的生产事故,建议公安机关不予刑事立案。8月4日,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对此作不立案处理。
▲小编聊案:该案是重庆市检察院首次提前介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也是成渝两地检察机关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次成功实践。川渝检察机关密切协同、联手取证、精准定性,有效防止企业因生产事故被贴上“刑事”标签,切实为企业减少了诉累。
▲报告连连看:6月与四川省检察院会签协作意见,11月又共同召开工作推进会,在跨区域案件办理、生态司法保护、队伍交流培训等八个方面细化协作机制,服务保障“经济圈”跑出检察“加速度”。全市32个检察院与四川有关检察机关签订协作意见48份,协作办理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经济金融、民营企业保护等领域案件80件,联合开展巡山巡河巡江140余人次。
案例三:服务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关键词:知识产权、商业秘密、高新技术企业
渝北区检察院受理某制药公司侵犯商业秘密一案,为办准办好这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市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办案,前后经过6轮调解,知识产权办案专业团队全程介入,最终通过一揽子检察解决方案,积极促成该公司向被侵权企业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双方达成刑事和解,使两个高新技术企业都得以正常经营。
▲小编聊案:本案被告企业与被害企业同属高新技术民营制药企业,市检察院指派知识产权办案团队介入,创新运用“接触+实质相似+推定+排除合理怀疑”规则,依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事实。为化解双方矛盾,全市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专门听取双方诉求,经历多轮调解和一揽子检察方案促成刑事和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为服务保障自主创新贡献检察智慧。
▲报告连连看:服务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2人。
案例四: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
关键词:废矿治理、生态修复
合川区嘉陵江右岸盐井街道片区分布有5处关闭矿山和12家在产矿山,部分采矿权人未严格按照治理恢复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实施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存在闭矿区或退采区覆土不达标、砾石含量高、先锋植物少、易造成水土流失、矿业扬尘等问题,危及嘉陵江生态环境和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针对于此,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当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开展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一期投入资金2730万元,补植绿植8万余棵、治理面积803亩,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小编聊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嘉陵江系长江流域面积最广的一级支流。督促嘉陵江沿岸矿山实现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涉及矿山多、办案难度大、治理任务重,整治效果却肉眼可见的好。以检察公益诉讼为“催化剂”,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还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制定协作推进关闭矿山生态修复的实施办法,在全国首创“代为修复制”“垫付制”和“追缴制”,一举破解废矿变绿的重大修复治理难题。
▲报告连连看: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1608件,提起公益诉讼124件,法院判决120件,其中支持起诉意见106件、调解结案14件。
案例五:积极参与“三乱”整治专项行动
关键词:废水偷排、专家辅助人、禁止令
2016年5月,被告人曹某某、周某某共同出资在重庆市万州区高粱镇开办电镀作坊,雇请被告人杨某某负责具体生产,在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进行电镀作业,加工产生的含有锌、铬等重金属的废水通过暗管排入长江一级支流竺溪河。2018年5月13日,经当地政府责令停产后,曹某某等人将电镀作坊迁建至万州区太白街道继续生产,废水通过沟槽、管道流入废水池,后溢流排放至厂房外。2018年7月,万州区公安局对此立案侦查。当地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通过鉴定意见和专家辅助人出庭方式解决专业性问题,适用禁止令预防再犯罪,并教育行为人主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实现惩罚犯罪、教育预防、生态修复多重成效。
▲小编聊案:该案系向长江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污染长江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件,检察机关立足污染环境案件特点,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机关取证,通过鉴定意见和专家辅助人出庭方式解决专业性问题。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推动生态环境修复相结合,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相统一。同时,通过禁止令的适用实现犯罪预防效果。
▲报告连连看:落实2号总河长令,积极参与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 “三乱”整治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074人,同比上升75.3%。
案例六: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古树名木保护
秀山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伐古树刑事案件时,发现相关主管部门怠于履职,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9年4月,该院向当地绿化委员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通过全面补查对古树名木做好登记、建档、公布、挂牌等保护性基础工作,明确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主体,实行属地保护原则,切实加强古树名木养护管理,该案也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小编聊案:本案系保护珍稀植物的行政公益诉讼案。行政机关以此为契机对全县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行摸排调查、建档立册,明确古树名木地保护属地管辖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乡镇政府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达到办理一案、整改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报告连连看: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在公共安全、文化遗产和国家尊严保护等领域立公益诉讼案16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