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司法局“三个加强”深化法律服务
30.01.2015 20:4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大力推行法律服务“阳光执业”制度和机制,依法办理法律服务机构和个人许可及审查登记事项600余件,开展案卷评查和质量监督,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分上下半年开展律师、司法鉴定、公证执业检查共计6次,检查面达70%。
三是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开展律师“信息化管理”专题培训,培训人数达300余人。同时通过召开律师主任座谈会、律师支部书记工作会,加强引导,落实工作目标。指导公证机构完善队伍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公证员全员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并积极推进网络咨询服务、档案管理等信息化工作,公证网络信息录入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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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015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