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中医管理局 关于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9.01.2015  13:14

渝中医〔2015〕5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计局,各委属代管单位,三军医大各附属院,市中药研究院、市药物种植研究所、重庆医药高专、三峡医药高专,市中医药学(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发挥好文化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对外交流和产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医药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是我们的历史责任。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事业发展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的思想和方法体系,是中医药学术创新进步的不竭源泉,是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更是中医药行业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彰显形象的重要抓手。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是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有效途径,有助于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提升民族创造力,同时使广大中医药人员树立文化自信,形成文化自觉,坚定发展事业的信心、修德敬业的恒心和奉献中医药事业的决心。

二、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树立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传承创新、传播交流为主线,以彰显中医药特色优势为重点,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大众。强化中医文化的教育功能,大力提高中医系统人员素质,强化中医文化的传播功能,面向大众传播中医药文化科普与养生保健知识,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需求,使中医药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

坚持继承创新,科学发展。充分挖掘我市已有中医药文化资源,兼收并蓄、传承创新,突出文化的原创性、体现时代性,建设具有巴渝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体系。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紧紧围绕中医药中心工作任务,将文化建设纳入中医药工作总体规划,融入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保健、对外交流和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之中。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分利用文化资源,推动中医药文化事业与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文化产业同步发展。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中医药人员人文素养和医疗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中医药文化与医疗、保健、教育、科研、对外交流和产业发展等工作之间关系进一步协调完善;中医药机构的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成为传播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主阵地;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与交流的途径不断拓宽;中医药文化产业初见成效。努力实现重庆中医药文化与中医药事业发展和谐统一,建立起适应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具有较明显地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体系,为我市中医药事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三、中医药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构建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

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集中体现为“仁、和、精、诚”,强调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以救死扶伤、济世活人为宗旨,坚持天人合一、调和致中的社会思想,以精勤治学、精研医道、心怀致诚的精神,尊重、敬畏和爱护生命。要结合我市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特点,深入探讨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内容和方法,从文化理念、外在形象和一言一行等精神、物质、行为等层面,构建具有传统特色并体现时代精神的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发挥其教育和引领作用。

(二)加强中医药机构中医文化建设。

1.强化中医药机构内在文化体系建设。各级中医药机构要充分彰显中医药文化特色,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文化底蕴,提升中医药学术水平。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为出发点,充分体现“医者仁心”的行业特点,凝炼、形成鲜明的具有中医药特征的办院宗旨、机构精神、愿景使命、发展战略、院规院训、院歌院徽、服务理念等,将中医药文化内涵融入各种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中,形成体现中医药核心价值观的中医药机构文化体系。

2.打造中医药机构外在文化特征。环境形象是中医药文化的物质载体,是展示与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方面。各中医药机构在新建或改扩建过程中,应将中国传统建筑元素注入建筑外观中,体现在屋顶、门楼、梁柱和颜色等方面,增强中医机构的形象识别度。有条件的机构可修建与建筑布局、外观、色彩等因素协调统一的主题文化墙、名医塑像、亭榭、盆景等,在形象和内容上体现中医药的历史和理念。利用中医机构的大堂、走廊、诊室、病房、候诊区等区域标识和院刊院报、宣传栏等,因时因地宣传中医药预防保健、诊疗原则和中药煎煮常识等,介绍本机构名医名家和特色优势,形成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不断提升中医药机构的公众形象和品牌价值。

3.积极践行中医药文化价值观。深化中医药核心价值、历史知识、学术传承教育等,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仁、和、精、诚”的中医药文化价值观。推动中医药价值观建设向深度和广度拓展,使中医药文化入骨入髓,并外化体现在语言仪表、诊疗行为、教学传承和同道相处等方面,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升。组织文艺表演、演讲比赛、书画摄影展、联谊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促使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坚定发展中医药事业的信念,担负起推动中医药继承发展的责任和使命。

(三)广泛展示和传播中医药文化。

1.实施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系列项目。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和特色中医巴渝行等活动,开展城乡居民中医药康复保健、疾病防治知识调查,了解现状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中医特色诊疗方法讲解与体验,提高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和认同度;开展中医药文化巡讲,推动中医药科普文化进乡村、社区、家庭、机关、院校、企业等,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宣传覆盖面;开展社区和农村适宜技术培训和推广活动,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和可及性。面向全市开展中医药文化知识竞赛、中医药文化征文比赛等活动,提高全市城乡居民中医药文化素养。

2.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制定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标准,启动市级基地建设和评审工作。完善和拓展基地文化宣传功能,创新中医药文化的传播手段和方法,突出基地的文化主题和特色优势。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和参观交流,加强基地与社会大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传播中医药健康理念,扩大基地宣传的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市级文化基地创建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提升我市文化基地建设水平,提升基地文化影响力。

3.丰富中医药文化传播载体。鼓励中医药科研教育单位的中药标本馆、药用植物园等对外开放;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对外开放其中医药图书馆和陈列室;在基层医疗机构打造一批具有中医药文化元素特色的中医馆,逐步构建起我市公共中医药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宣传我市中医药行业先进典型集体和人物,在社会上树立起行业正面形象。采取组织编撰科普读物、制作音像作品、开设报刊专栏和电视栏目等方式,介绍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具有一定地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充分利用新兴媒体,扩大中医药文化传播途径和范围,促进全社会形成“信中医药、爱中医药、用中医药”的浓厚文化氛围,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保健知识的需求。

(四)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1.加强中医药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注重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打造一支人民群众喜爱、在行业内外有广泛影响力的市级中医药文化宣讲团。定期举办全市中医药文化建设交流活动和重庆市中医药新闻宣传与文化建设培训班,培育一批文化建设骨干人才,在每个区县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中医药文化巡讲队伍。在全市中医药行业中树立先进典型,积极引导中医药工作者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学术水平,自觉追求德业双修、精诚专一,努力成为中医药文化的优秀生产者和传播者。

2.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和传承工作。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做好刘氏刺熨疗法和燕青门正骨疗法等13个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项目的整理、研究、应用等工作。充分利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知识保护调查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挖掘我市中医药特色理论、技术、疗法、方药等传统知识,为我市中医药文化传承创造良好条件。

3.扩大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与交流。加强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扩大中医药文化对外服务领域。初步建立以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机构为重要力量,中医药国际合作项目为平台的外宣工作机制。

4.探索建立中医药文化产业品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政策精神,充分利用我市中医药机构对外宣传平台,拓展业务范围,生产中医医疗服务衍生健康产品,提供健康保健服务。整合中医药文化资源,优化中医药文化产业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富有特色的主题旅游产品、生态园区、专题会展等中医药文化及衍生产品,初步形成我市独有的中医药文化品牌。

四、中医药文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建立以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机构为重要力量的宣传工作机制,逐步扩大宣传力度。将中医药文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办(宣传)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的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格局。各级中医药单位都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或中医药文化建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可持续推进计划,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协作、有效落实、逐步推进的中医药文化建设责任体系。

(二)统筹规划,明确措施。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对中医药文化建设进行前瞻性思考、系统谋划,立足历史传承和建设发展情况,明确发展目标,突出建设重点,细化建设方案,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具体措施,取得实际效果。要建立长期持续推进的机制,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赋予新的内容。

(三)突出重点,力求实效。中医药文化建设是中医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高举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的要求,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工作载体,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使群众在中医药文化建设实践中受益。

(四)加大投入,提供保障。拓展思路,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文化资源,搭建政府主导、市场引导、部门合作、共同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平台。逐步加大全市中医药事业经费中文化建设经费的比例,建立多渠道、多方式的中医药文化建设公共财政长效投入机制,保证中医药文化建设经费的落实。

 

 

 

 

                                                                                                                      重庆市中医管理局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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