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首次在我市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市联合审批

22.05.2015  18:49

 

4月29日,教育部正式下文同意与我市共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港澳台项目)部市联合审批机制,我市成为继广东省、福建省、浙江省之后第四个获得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港澳台项目)部市联合审批权的省市。

5月14日,教育部国际司涉外办学处处长闫炳辰以及2名中外合作办学审批评审专家赴我市开展首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市联合审批。我市参加评审的共有4个项目,分别是:西南政法大学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教育项目、西南政法大学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作举办会计专业(国际会计方向)本科学历教育项目、重庆理工大学与韩国科学技术学院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教育项目、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新帕尔兹分校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教育项目。联合审批由教育部选派的2名专家以及我市选派的3名专家共同组成联合评审专家组,项目评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评审指标体系,从国际合作、优质资源引进、依法依规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和内容审查,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提问和质询。

联合评审小组认为,此次联合审批评审组织有序、程序公正、标准透明,能执行国家评审标准,有效契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高我市合作办学主体的政策水平。

中外合作办学是高等教育改革与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抓手,我市将充分用足用好部市联合审批机制,鼓励和支持重庆的院校与国外高水平、有特色的教育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举办紧缺、急需、空白的专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逐步形成主体多元、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中外合作办学格局。近期将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建立评审专家库。 建立重庆市中外合作办学评审专家库,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高质、高效。 二是加强评审专家培训。 邀请国内经验丰富的中外合作办学评审专家对我市地方评审专家进行培训,培养一支高水平的专家队伍。 三是扩大中外合作办学体量。 抓好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组织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研讨会、业务培训会等,促进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 四是加大对学校指导力度。 加强对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指导,近期将下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专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及审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