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17.06.2016  10:48
  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向区看守所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参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机制;以实施“彩虹引导项目”、“彩虹培养项目”、“彩虹温暖项目”、“彩虹帮教项目”为重点,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截至6月15日,该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各类刑事法律援助案件89件,其中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3件,占70.79%。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