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中法院“三强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08.07.2016 19:37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强化律师诉讼参与权利。充分保障律师知情权,出台“四项明示”措施,凡依法应向律师公开的案件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开;依法维护律师辩论权利,法官不得无理限制律师发言时间或者打断律师发言;同时建立庭审“最后一问”制度,保证代理人能在法庭上充分完整表达意见。
二是强化律师平台信息化建设。整合12368服务平台、电子档案预约查询平台、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的各项功能,按照所有信息化平台都能共享兼容的要求,研发律师工作软件,将律师各项工作的流程、内容、当事人评价固定化,实现了律师立案、阅卷、提交证据、参与信访接待等工作的网络化。今年1-6月,共为律师提供网络查询案件信息168件次,网络预约查询档案65件次,律师参与接待的19次信访实现了网上的同步录音录像。
三是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律师诉讼免安检制度,凡持有执业证书、出庭通知书等有效证明的律师,免予安全检查,可直接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律师要求会见法官或者查阅、复印档案资料的,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进入办公区域。健全惩戒机制,规范法官与律师交往行为,出台法官近亲属及离任法官从事法律服务信息登记制度,加大对律师违规执业、非律师以律师名义招揽业务或冒充律师从事诉讼代理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来源:二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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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2016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