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中法院就民间借贷案件举行首次新闻发布会
28.04.2015 13:04
本文来源: 法院
樊非副院长首先通报了该院2011年至2014年民间借贷案件的一、二审审理情况,并就该类型案件大标的案件陡增、暗藏高利贷、借贷原因复杂、违法行为与合法表象并存等几个特征作了详细说明,随后发布了五个典型案例、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市三中法院在发布会上建议,公众在民间借贷前要认真了解法律法规、合理评估借贷的风险、增强证据意识。最后,该院提醒广大公众在民间借贷中特别注意:借条到期后要及时更换借条并催收借款,要注意保存催收证据;柜台或手机银行转账仅凭备注“借款”,并不能有效证明存在借贷关系;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即便已经离婚,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男女恋爱或同居期间,需谨慎处理好己方财物,并注意保存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 来源:三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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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4.2015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