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中法院建立警务安全督察工作机制

17.03.2017  20:41
  为全力做好人民法院警务安全工作,根据市高院法警总队的要求,近日,市二中法院法警支队派出督察组,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其中7个基层法院安全检查、庭审保障、单警装备佩带使用等项目进行了督察。

  通过督察发现,各个法院都高度重视警务安全和机关安保工作,普遍建立了以人防为基础,物防、技防为保障的安保机制,实行审判区域、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的有效隔离,安检岗位的安检设施配备也齐全。其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各个法院普遍存在执勤司法警察规范意识、安全意识不强,警惕性不高的现象;值班人员存在思想、心态相对放松,坐姿不雅等形象不佳的现象;刑事开庭中涉及到取保候审人员没有进行有效控制;手检人员操作不规范,过分依赖于安检门,检查不细致。部分法院还存在安检岗位上人员配备不足,值班人员在岗位上玩手机等现象。

  针对发现的问题,在对每个法院督察工作结束后,督察组召集所在法院警队领导将督察情况进行现场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点出,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并就下一步开展警务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清醒认识人民法院警务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民事离婚、群体性行政诉讼等案件纳入安全工作的重点。二是严格落实各项警务保障及安全防范规章制度,特别是在全国“两会”期间,各级警队要迅速统一思想认识,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 “两会”期间的机关安保工作中。三是切实加强安保工作的管理,尤其抓好人防这个重要因素。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并将警务督察工作常态化,下一步将把对派出法庭的安保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 来源:二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