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中法院抓实队伍“四个建设”促进改革
19.04.2016 12:23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以常抓思想建设为首位,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坚持以党组中心组带头学、“名家讲坛”辅导学、“法官论坛”研讨学、全院性综合学、周五党支部组织学、个人自学“六位一体”学习模式为抓手,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强调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确保干警严守政治底线,积淀业务知识,去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学习17次,院庭长讲课7期12人次,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研究出台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审执业务培训、基层法院院长培训、预备法官培训等,辖区法院全年参加各级培训300余人次,该院干警撰写的《邹碧华传授的“法官成长九步法”》一文在全市法院开展的邹碧华精神征文研讨活动中获一等奖。通过组织轮岗人员、新招录人员集体谈话,不定期与各类人员交流谈心等方式开展交流活动120余次,深入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关心关爱干警,确保队伍思想稳定。
二是以常抓组织建设为重点,率先垂范凝聚合力。院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任免问题,一律实行“集体充分酝酿讨论、一把手末尾发言”制度,去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45次,讨论各类事项291项;召开审委会26次,讨论各类事项81项;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7次,讨论案件24件,党组会、审委会全部由院长主持,85%的专业法官会议由院长主持。坚持从优待警,及时做好干部职务晋升,去年以来严格按照程序完成了1名厅局级非领导职务及11名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辖区两级法院14名司法警察警衔晋升,按期完成6名新进人员转正定级和4名干部新招录工作,科学调整12名干警岗位工作,按时完成59名法官职务套改和辖区法院 341名法官职务套改审核上报工作。
三是以常抓能力建设为核心,分类提升队伍素能。落实《院领导办理案件的规定》和《院领导办理案件分案细则》,将院领导编入相对固定的合议庭,明确院庭长办案任务,带头提升审判能力,去年以来院庭长办理案件2801件,占已结案件总数的94.19%。按照“因庭而定、因人设辅”的原则科学配置办案团队,设置相匹配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办案积极性,促进优势人力资源逐步向审判一线集中,目前该院审判及其辅助人员分别占在编和全院人员总数的77%、76%。认真落实“一线磨砺计划”,加大上挂下派、交流轮岗力度,从辖区法院选派6名业务骨干挂职锻炼,推荐1名优秀法官到市高法院挂职工作。稳步推进青年法官导师制度,抓好过程管理,严格结果考核,组织2015年度 11名导师、11名学员结对,启动新一轮青年法官学习工作。注重新进人员培养,去年首次举办辖区法院61名新招录人员岗前培训班,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是以常抓作风建设为保障,从严履行“两个责任”。院党组率先垂范,扎实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活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中层干部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严肃部门干警责任倒查和追究。严格落实《审务督察工作制度》和《司法廉洁十六条》,着力强化对立案窗口、庭审作风、会风会纪、接待作风、警车使用管理等开展常态督查,每月发布《政工通报》,严格考核逗硬。加强对行政采购、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提高政务透明度,特别是针对行政装备采购、管理和工程建设的监督,实行不定期抽查,动态追踪监督。全年共全程参与监督17起大宗采购和工程招投标项目,48件重大民商执行案件,68件司法评估案件,避免权力寻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事项12次。 来源:市四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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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2016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