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中法院积极推进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

01.06.2016  10:38
  市三中法院紧紧把握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方向,着力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形成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

  一是落实办案责任,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积极稳妥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裁判文书审签规则,明确非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一律由审判长审核签发。推进院庭长直接办案,今年3月1日以来,院庭长共承办案件143件,已办结案件无一改判发回。

  二是规范审判指导,出台《专业法官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明确专业法官会议的服务审判功能,设立民事、刑事、行政三个专业法官会议,负责业务条线指导、提供咨询性意见等工作,已召开专业法官会议20余次。出台《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审委会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严格提交案件范围,确定依审判监督程序拟进入再审的案件、市高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等七类案件为讨论范围;制作《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审批表》,规范案件提交程序。

  三是试点人民陪审,把握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有利条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审的积极作用。出台《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办法(试行)》、《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及人数确定办法(试行)》等13项制度,严格按照合议庭组成人员中人民陪审员占多数的要求,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审的程序,保障人民陪审员对事实问题的表决权。

  四是严格考核监督,实施月度考核和季度技能考评,逐步建立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和业绩档案,形成“院-部门-个人”同步协调的管理监督机制。运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充分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院庭长对疑难复杂案件、合议庭意见不一致案件的透明监督机制,在处处留痕的基础上,发挥院庭长的审判监督职责。 来源:市三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