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组织开展中秋、国庆作风建设专项重点督查  

30.09.2016  18:08
     【供稿/魏小荃】根据《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渝电大纪发[2016]4号文)安排,在学校各单位(部门)认真自查整改的基础上,9月20-26日,由学校党政办、组织部、纪委办、审计处和校纪委有关同志组成的学校督查工作组,分别到直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建后勤处开展了专项重点督查。



  这次专项重点督查主要采取召开学生座谈会、教职工座谈会、查阅资料和听取单位(部门)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等方式,重点检查其在贯彻执行“六条禁令”、公车管理使用、公务接待管理、津补贴及福利发放、教职工培训管理等5个方面的情况。
  督查工作组组长、学校纪委书记粟朗在督查中指出,学校之所以要组织开展这次专项督查,其目的就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纪委、教育部及市教委有关规定精神,持续发力加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以促进学校作风建设落实落实再落实。粟朗要求,学校各单位(部门)一定要以这次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深入自查并认真整改,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真正落地生根。一要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做到任何时候都不忘党风廉政建设,任何时刻都不能有丝毫放松;二要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长抓不懈。特别是在重要节假日或学校招生、学生毕业等重要工作时段,要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醒和警示广大干部教师不忘纪律规矩、严守纪律底线;三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当前尤其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好公车管理使用、公务接待管理、津补贴福利发放和教师培训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四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再添措施,使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以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责编/侯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