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 抓作风。严格按照中央、市委、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扎实推进思想政治、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干警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依法诚信执业、热情服务群众的能力。自觉把优良作风体现在办文办事、公务接待、节水节电等日常工作点滴细节中,积极践行勤俭节约之风、勤勉工作之风、勤于调研作风以及高效文风会风,积极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二是 抓形象。通过主题活动、岗位练兵、网络培训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广泛学习与司法行政有关法律法规、科学管理等知识,提高过硬队伍综合素质;切实发挥好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基层司法所等窗口为民办事作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律师文化、提升公证公信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效率以及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打造法律服务“诚信为民”品牌。
三是 抓监管。针对近年来队伍建设情况,抓好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忧患意识、创新意识、规范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规范权力制约、监督和阳光运作,提高制度规范性、执行力和“廉洁司法”的公信度。
四是 抓创新。按照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新要求,以创亮点、出品牌为目标抓好服务创新,始终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研究和解决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法律服务助推城乡统筹发展、深化普法依法治理、特殊人群教育改造、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等工作推进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绩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