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司法局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27.04.2015  12:43
     一是 建立机构。成立了以丰都县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事务,确保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组织有力。

  二是 强化宣传。该局充分利用丰都手机报、丰都司法行政网、丰都普法网、QQ群等网络媒体,加大对人民监督员的工作内容、选任要求和报名时限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基层群众的知晓度,确保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 严格把关。该局严格按照报名要求和程序,对报名报名资格、表格填写、证明情况等内容进行初审,确保选任工作质量。报名期间共接受报名咨询20人次,确认登记1名,自荐报名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