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四个抓手”保障特殊儿童教育权益

06.05.2015  18:33

丰都县“四个抓手”保障特殊儿童教育权益

 

一是抓投入,保障刚性需求 。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将教育系统收取的残保金80%用于特殊教育,落实特殊学校学生公用经费倾斜政策,“十二五”期间,共支出残保金400万元用于特殊教育。

二是抓布局,健全教育体系 。建立以特殊学校为骨干、实验小学特教班为补充、各中小学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学生教育网络体系,增加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丰都县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率达93%。

三是抓内涵,提升育人质量 。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针对残疾儿童实际情况,拟定教学目标、教育计划和行动策略,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建立“以育残自立为核心,以心理干预、语言训练、职业培训为重点”的教育机制,形成融素质养成、康复矫治、从业关怀为一体的特教模式。

四是抓关怀,提高幸福指数 。强化政策关怀,丰都县民政部门把特殊学校学生全部纳入城市居民低保范畴,丰都县财政每年专项补助特殊学校10万元用于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设施,确保残疾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