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法院“三机制”实现矛盾化解网格全覆盖
16.02.2016 08:22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完善“大沟通”机制。审理阶段强化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对群众反映的不属于诉讼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审判辖区内的相关单位反馈;发放宣传资料、设立临时法律咨询点、与辖区内学校建立定期联系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监督执行。
二是完善“大调解”机制。案件立案前,及时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作好调解笔录,调解不成的及时予以立案;加大诉讼过程中的调解力度,通过联合调解、电话调解、亲情调解、上门调解等形式,有效化解纷争,降低涉案信访率;对已作出判决的案件做好判后释疑、判后和解,防止非正常信访案件的发生。
三是完善“大破解”机制。对可能引发信访的诉讼案件或已经发生信访的诉讼案件,人民法庭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措施有效预防和破解信访事件。健全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案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将评估工作贯穿于诉讼程序全过程。健全案件信访风险预防制度。制订相应的处置预案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备案。对已发生的信访案件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实行包案处理,月排查,月上报。 来源:丰都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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