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法院:扎实开展追赃工作 积极挽回百姓损失
14.02.2017 03:05
本文来源: 法院
2015年1月至6月,被告人隆海涛、廖刚强二人驾车在丰都县兴义镇、十直镇等地多次实施盗窃,盗窃了当地59户农户的231只鸡、43只鸭和2只鹅,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1.968万元。丰都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开庭审理该案并督促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经承办法官多次向二被告人及其亲属讲解法律,二被告人的近亲属主动代二被告人退赔人民币1.968万元,丰都法院收到该款后,及时向59户受害农户依法发还。
近年来,丰都法院在履行依法打击犯罪职责的同时,积极作为,扎实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及侵财案件的追赃工作,减少社会对抗。三年来,共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40余件,兑现金额300万元;盗窃、诈骗等侵财案件,促使被告人直接退赔被害人20余人,退赔金额100余万元;被告人将赃款上交法院后,依法发还被害人113人,发还金额20.22万元。 来源:丰都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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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2017 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