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察官主持公开听证,申诉人当场撤回申诉

20.12.2019  21:45

贺恒扬检察长在市检察院第三分院

主持一起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时

申诉人当场表示

我彻底想通了,愿意撤回申诉




12月18日,一场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案公开听证会在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举行。申诉人田广利(化名)最后陈述意见:“感谢检察官跑这么远为我的事情操心,我彻底想通了,愿意撤回申诉。





与以往不同,这场听证会的主持人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由大检察官主持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这在全国尚不多见。本次听证会还邀请到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潘金贵,全国人大代表刘家奇,人民监督员张宇龙、易红、曾凡凌,律师代表及基层组织代表等7名听证员参加。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建超,三分院检察长陆军及分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控申干警,涪陵、武隆、南川、垫江、丰都等五个基层检察院分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及控申干警到会观摩学习。


从主持到观众,这场“阵容”强大的听证会究竟为啥事儿?




事情还要从2017年9月26日说起。吕良均(化名)是田广利的姐夫,但因田广利与吕良均女婿肖伟(化名)有土地纠纷,便故意在公路上堆放木棒和石头阻拦肖伟运输材料的车辆通行。吕良均在搬离阻拦物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发斗殴,导致田广利左侧肋骨骨折。经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我是打了他两三拳,但不可能导致骨折啊。”在武隆区公安局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吕良均表示不服气。


此外,被害人田广利的陈述也与吕良均、现场证人的证言均存在矛盾。2019年7月8日,武隆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作出不起诉决定。


田广利因不服该决定,向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申诉。11月27日,市检察院对该案予以提办,由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承办该案。




听证会上,主持人及案件承办人贺恒扬检察长介绍了基本案情及听证会的议题;原公诉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审查起诉情况、出示了证据并说明了采信证据情况;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申诉案件承办人、贺恒扬检察长介绍了化解矛盾工作情况。




在提问环节,听证员就证据不足的理由、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退回补充侦查收集证据的具体内容、化解矛盾工作中的最大难题、村委会、司法所参与解决双方土地纠纷的相关情况、息诉罢访举措等问题,向检察机关承办人、公安机关侦查员进行了发问。


为什么要对这样一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员潘金贵教授向主持人贺恒扬检察长进行了提问。


本案案情虽然简单,并且通过工作人员大量细致的工作,土地纠纷已协商解决,申诉人也得到了相应的医疗赔偿,但申诉人心里仍然有气,双方矛盾还没有真正化解。”贺恒扬检察长解释道,“对本案进行公开听证,通过多方共同探讨本案中的因果关系,能够最大限度为申诉人解疑释惑。


实际上,为了能化解这桩矛盾纠纷,检察机关在回访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几乎可以用“不遗余力”来形容。


市检察院检察九部柯贤亮同志是仙女山镇本地人,恰好与申诉人系乡亲。贺恒扬检察长先后两次安排市检察院检察九部宋能君、钟华、柯贤亮三名同志前往武隆区仙女山镇,会同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武隆区检察院检察干警实地查看现场,对案件进行回访。


经深入了解,涉事双方系亲戚,但因土地纠纷及该案导致亲情破裂两年之久,申诉人田广利对该案不起诉的决定始终心存疑虑,心里的疙瘩一直解不开。


面对这种情况,不管有多大的困难,都要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双方修复已经破裂的亲情、帮助两个大家庭重归于好。”贺恒扬检察长动情地说。




最终,在三级检察机关和村委会、镇司法所共同努力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了土地使用权纠纷,申诉人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一万三千元也当场得到赔偿。


潘金贵教授代表7名听证员发表了听证评议意见,均同意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结合法律和情理对申诉人进行了劝导。


贺恒扬检察长表示,本案的办理是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实践行动的缩影,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矛盾化解,通过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帮助两家解决医疗赔偿和土地纠纷,修复了关系,充分体现检察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彰显检察机关“群众之事无小事”的执法情怀。


听证怎么“”,矛盾如何“”?


听证的重点在于听,在于说给主持人、听证员听,然后由听证员进行评议,并发表评议意见,供承办人参考。”听证会上,贺恒扬检察长这样解释公开听证的司法内涵。


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客观出示案件证据,充分听取意见,有利于为申诉人解疑释惑,有利于做出正确的审查判断,保证依法公正处理案件,有利于充分落实张军检察长调研重庆检察工作时的讲话精神。


公开听证,只是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宝”之一。近来年,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出一系列新举措、新经验、新机制,扎实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  大力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群众信访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三个月进行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将矛盾预防化解贯穿到办理信访案件的全过程、各环节。


◎  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申诉案件,院领导带头办理、包案化解,首办责任制部门联合接访,共同做好息诉工作。


◎  办案中兼顾法、理、情,及时公正解决实际问题。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无理的释法说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  建立第三方矛盾化解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参与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增加司法办案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  建立息诉化解联动机制。建立上下级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与其他政法机关,以及与政府信访部门之间在息诉化解工作中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