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个司法主题年为抓手贯彻落实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

09.02.2015  12:25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梁平县司法局及时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传达,局党组书记、局长欧诗云同志强调: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要深刻领会市司法局局长林育均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新常态、新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埋下头,沉下心,以“基层党建规范年、三基建设强化年、法律服务提升年、六五普法验收年、社区矫正提高年”为抓手,推动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基层党建规范年重点抓好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大效能督查和工作作风建设;抓好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更好服务社会;注重干部职工基本素质的提高,做好业务培训工作,以在职学历教育、强化“传帮带”小组对年轻职工的培养,强化学习,以考促学。

  二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原则上每个乡镇配置司法所,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配置独立的矫正室、调解室、档案室及办公室等基本业务用房。一是争取与县编办、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出台一个对司法所实行双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司法所为县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双重管理,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二是积极争取人员编制,县委县政府采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或者用事业编制人员的办法予以补充11名专职司法所工作人员,力争达到每个司法所有2名专职工作人员;将仁贤司法建设成为重庆市规范化司法所;在原有3个片区司法所试点的基础上,推广“1+X”片区司法所协作模式,再建立1-2个片区司法所;将双桂和安胜司法所建设纳入建设计划;完成部分司法所外观的维修工作;加大司法所所长业务培训力度,将举行两次业务培训会,司法所所长培训率达100%。三是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争取2015年人民调委会规范化率达85%;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建设工作,争取由县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已经建立的重大矛盾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物业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加强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发放;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要求培训率达100%;建立两个专业合作社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是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县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服务点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一是充实法律服务队伍。凡是符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条件的一律予以审批;推动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设立公职律师,推动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构建一支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鼓励已退休的司法机关人员以及社会上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水平的人员成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实法律服务人员。二是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法律服务方式方法,在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民营企业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等发挥法律服务的重要作用;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到社会矛盾化解中去,对敏感和群体性事件实行集中研究决策,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常态化联动机制。三是推动法律服务经费保障体制建设。在《中共梁平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将法律服务列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实现政府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完善包括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志愿者在内的法治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制度,纳入财政统一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四是充分发挥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五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理顺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性质,争取领导同意在2015年将该县法律援助中心设置为参公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所需人员从取得司法资格的人员中考聘,以保证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的办案素质;推动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队伍,有效整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资源;以搬新县城为契机,在配置上根据服务窗口的要求达标,打造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内网进行案件管理,做好援助案件网上申请、受理、审批、指派、结案、监管流程,缩短各阶段的工作时限,更加方便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与县残疾、民政局协调联系,建立残病人员和困难群众数据库,让受援人简化手续方便办理;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和监督机制,建议由县司法局聘请退居二线的局领导、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或社会上的贤达仁仕作为监督员,对我县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进行回访,对案件的审理过程进行旁听,以提高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

  四是六五普法验收年,实施“全民法律素养提升工程”,培育全民法治精神,把法治宣传教育打造成社会保障型服务,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一是按照依法治县的要求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大普法” 格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构筑“积极参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有序运行” 的大普法工作联动机制,实现由“主演” 到“导演”, 由“独唱” 到“合唱” 的转变。二是抓住国家宪法日、12·4法制宣传等重要时点,深入推进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法治精神。围绕该县生态发展区的功能定位,扎实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县域生态涵养发展”专题活动。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宣传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工作载体创新,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小区”、“进楼院”、 下基层农村“进院坝” 等活动宣讲,并且根据老百姓的需求,有针对性开展不同形式的宣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利用社区文艺演出队、农村乐队等,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借助电视、广播、“梁平普法网” 等现代传媒手段投入法治公益广告,提高普法实效。

  五是重新犯罪率不超过重庆市平均水平,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达88%,在册帮教率达98%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在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建设,拟出台《社区矫正质量考核及处罚意见》,将社区矫正执法各个环节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统一适用、规范执行。二是严密规范刑罚执行。协调法院、公安、监狱等部门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接收工作,完善风险评估,实施分级管理,严格执行日常监管制度,及时公正实施奖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建立公、检、法、司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并真正发挥作用,强化集中教育学习、集中执法检查、集中应对突发事件。三是增强教育帮扶实效。充分发挥“中途之家”作用,认真组织实施集中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创新探索心理矫正形式,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开展帮扶工作。积极协调人社、民政、工商等部门大力为特殊人群提供培训就业服务,确保特殊人群有业可就,有事可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特殊人群就业率达100%,对生产生活困难的特殊人群及在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依法提供救助服务。四是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加强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大家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真正做到严格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公正执法。特别注重发挥矫正小组作用,借助党校平台加强对村(居)干部等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积极争取市局早日为梁平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五是强化矫正工作保障。充实社区矫正监管工作队伍力量,力争每个司法所至少有1名政法编制人员,强化社区矫正后勤保障,力推矫正工作细化、节点管理,确保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