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证协会创新推行“四个加法”工作举措 扎实开展年度公证质量检查
25.12.2018 16:4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二是“案卷质量+收费检查”,扩大检查范围。针对2月1日施行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为加强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检查范围扩大到了案卷质量和收费情况检查两个方面。检查中,检查人员严格按照办证规定,对每一个公证案卷的程序和实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并确定了相应的质量等级。同时将是否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协商收费手续、减免收费手续是否完善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是“初审复核+专家评审”,严格检查程序。检查中,突出了检查过程的严密性和检查程序的完整性,严格按照初审、复核、申辩、评审的程序规范、有序进行,分阶段、分步骤扎实开展各环节工作。在分组检查完毕后,专门设置了复核程序,并根据复核结果,及时向初评有不合格证的相关公证处下发了《初步结论通知》。为确保评审质量,新组建成立了由法学教授,行业管理人员,资深专家组成的公证质量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会议上,评审专家针对案卷的初步检查结论,结合申辩意见,通过逐个介绍案情、申辩意见、讨论及投票表决等工作程序,最终评定出合格及以上1104件,占99.6%。
四是“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提升检查实效。组织召开检查情况总结会,各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集中汇报,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的做法进行了经验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反馈。及时下发公证质量检查情况通报,深入剖析公证案卷在实体、程序、审查和证据收集以及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针对公证处“一对一”下发《整改通知》,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公证处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办证质量,切实提升检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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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2018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