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下达2015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20.8亿元

02.01.2015  10:53
      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春季开学后正常运转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政策到位,其中农村义务教育17.6亿元,城市义务教育3.2亿元,此次下拨资金按今年中央资金70%、市级资金80%测算。近些年全市城乡义务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今年公用经费补助达到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同时还按照寄宿生每生每年200元标准安排寄宿制学校运行经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达到每生每年4000元,并将在2016年提高到每生每年6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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