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娅组长对市四中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22.12.2015  12:25
  近日,市高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乔娅一行四人来院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后乔娅组长对市四中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六点要求。市四中法院党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汇报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海龙从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亲自督促、党组成员层层传导、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五个方面,结合党组议事决策、“三公”经费支出、案件评查情况、院长邮箱办理情况、信访举报办理情况等统计数据,对市四中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情况作了详细汇报。

  听取汇报后,乔娅组长对市四中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案件评查、每天检查庭审录音录像、双向发改分析、瑕疵错误案件责任追究等方面,措施实、效果好,既结合了审判实际,又适应了当前改革需要。这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应当继续坚持下去。乔娅组长强调,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纪检机关派出机构和法院内设监察部门,纪律更严,要求更高,担子更重,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结合市四中法院实际,乔娅组长对如何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严格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层层加压力,层层抓落实。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正人必先正己。要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配齐是基本,配强是关键。要建设更加年轻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履行责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三是要严守纪律和规矩。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以学习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最高院制定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来约束干警,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有更高的自我要求和素质。四是要进一步加强轮岗交流。中央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提出了要求,近年来最高院和高院都做出了表率,四中法院也要跟进和加强,以促进廉政建设,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五是要从严管理和查处。要切实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加强人情往来、婚丧嫁娶、八小时之外活动的管理和约束。对发现的问题不能视而不见,做到有苗头必谈话,有问题必整改,有违纪必处理。对作风纪律意识不强的,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六是要坚持推行案件提级审查制度。全市法院案件办理基本实现上提一级管理,成效明显,要继续深入推进、不断完善。 来源:市四中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