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指示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以实干促振兴,遵循乡村发展规律,规划先行,分类推进,加大投入,扎实苦干,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事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局。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科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落实好惠农富农政策,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创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依托“互联网+”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拓展农民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渠道。进一步汇聚全社会推动乡村振兴的合力,努力建设亿万农民幸福生活的美丽家园。
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5日上午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表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扭住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健全领导体制,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强化政策制度保障,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持定力和韧性,持之以恒抓好各项举措落实,不断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会议部署落实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有关省区和部门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