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听取了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关于该市检察工作的汇报,对该市检察工作作出新要求新部署。
9月7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七次学习会议,专题学习贯彻陈敏尔书记对重庆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会上,贺恒扬将陈敏尔书记对检察工作的指示精神概括为“134”:“1”是提出了一项重要的指导思想——“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3”是强调了“三个重心”,要求检察工作围绕服务好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好民营经济包括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好脱贫攻坚战略三个重心开展;“4”是提出了四项要求,即要求我们抓好党建带队建、抓好依法办案、抓好司法体制改革、抓好公益诉讼工作。
贺恒扬指出,各级院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陈敏尔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指示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工作定位,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和各项检察工作。
贺恒扬强调,落实陈敏尔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首先看态度,关键看行动,最终看效果。各级院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陈敏尔书记指示精神,切实把陈敏尔书记指示精神转化为做好当前检察工作的具体举措,转化为推动未来发展的工作思路,转化为“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的自觉行动,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五个分院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巡视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并逐一发言,就如何认真学习贯彻陈敏尔书记指示精神,做好自身分管、联系或主管的工作谈体会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