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检察院3年为108名农民工讨薪82万余元
06.07.2016 00:37
本文来源: 检察
据该院民行检察科负责人介绍,2012年2月,云阳县汪某等6人一起到陕西省户县范某承包的建筑工地做工,双方约定每天工资150元。汪某等6人工作一个多月后,范某支付部分工资后,拖欠汪某等6人工资12029元。约定还款期满后,汪某等6人多次催收未果。2016年3月,汪某等6人向云阳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依法向云阳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经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云阳县位于三峡库区腹地,区域人口过百万,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近年来,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时有发生。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云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并会同县司法局建立民行检察与法律援助衔接联动机制,搭建法律援助平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2013年至2016年5月,该院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08件,为108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82万余元。(云阳县检察院 王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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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16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