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四举措强化民事财产保全工作

03.03.2017  20:06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财产保全中心自2016年7月1日设立以来,逐步落实四项举措保全民事财产,下半年共受理民事财产保全案件218件,比上半年增加22.8%。

   重庆五中院制定完善了当事人诉前、诉讼保全须知,法律文书送达和移交规定等保全规章制度;建立了不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强化保全中心与立案庭及各民事审判庭的联系交接;规范了保全中心管理,通过每周一例会,对诉前、诉中以及解封、续封案件、复议案件进行分别登记、认真审查、迅速执行;保全工作中注重工作力度和技巧,平衡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