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五举措贯彻落实全市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现场会议精神
秀山县为落实全市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现场观摩暨林业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会精神,县林业局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分管县领导(副指挥长)进行了专题汇报,同时在全局职工会议和局党组会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并研究了秀山县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健全机制。林业局参照“河长制”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森林火灾预防机制,实施森林火灾预防网格化管理,执行“四包三查两确保一重点”制度,严格区划包干区域,将森林防火责任层层分解到县、乡、村、组,把森林防火任务逐级落实到人头地块,增强基层组织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地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不因机构改革职能变化影响工作,林业局在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移交到应急局的同时,积极与应急局协商,既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确保过渡期工作不断档。根据当前工作实际,在指挥部的统筹下,组建专门协调专班,负责过渡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针对近期高温天气森林火灾特点,林业局紧急下发《关于加强高温伏旱期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通知》(秀山林业〔2019〕48号)文件,林业局将会同秀山县应急局派员到各乡镇(街道)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各乡镇(街道)也要进一步加强对林区巡查巡护,严防死守,对非法用火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
三、强化协作。自7月22日开始,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生产科深入全县27个乡镇(街道),与各乡镇(街道)通力协作,按照年初签定的责任状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查严管林区及林缘周边野外用火行为。其次,与气象局联合发布全县森林防火预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林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四、严控火源。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生产科针对秀山县实际,已在我县各林区、自然保护区增加巡护力量,组织义务扑救队对重点林区、高森林火险区及对曾经发生过森林火警的地段执行24小时昼夜巡护,实行高密度管护。同时,对全县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实行双重监护;对流浪人员进行严密监控,及时遣返;对野外违规用火者一律依法处理。
五、广泛宣传。7月25日起,林业局会同各乡镇(街道)及国有林场工作人员利用召开农村院坝会的形式继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5000余份到林农家中。另外,为提高群众森林防火积极性,及时发现火患,林业局加大了对森林火案举报人的奖励力度,提高群众发现森林火警线索的积极性,使广大群众共同投入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