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为散居五保对象落实“1对1”照料人

16.09.2015  17:45

  为进一步做好散居五保对象供养工作,切实保障五保对象合法权益,城口县对全县范围内散居的五保对象,签订照料协议书,落实“1对1”照料人。

  照料协议书由各乡镇民政办与村(社区)委员会、照料人及五保对象四方共同签订,照料人为五保对象的亲属、邻居或村(社)干部,主要负责五保对象的衣、食、住、医等生活起居和日常生活安全管理。(朱洪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