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今年起实施“五年制”和“3+4”职教培养模式

26.05.2015  09:36

重庆晨报讯 记者 林祺 昨日,重庆市教委下发文件,为加强职业教育发展,重庆市将从2015年起,实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两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

五年制学生单独编班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2015年首次试点由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等8所高职院校、重庆工商学校等15所中职学校承担,试点专业为紧密对接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需要较长培养周期的专业。

按照试点方案,从2015年起,在部分优质中、高职院校启动实施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招收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实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进行中高职一体化衔接培养,毕业后取得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此项计划面向全市2015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五年制”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单独教学、单独评价,学生学习地点五年都在试点优质中职学校。1—3年级注册为中职学籍,4—5年级注册为对接的试点高职院校学籍。非“五年制”学生不得转入“五年制”。

学生在第六学期参加转段考试。转段考试包括文化课和专业技能考试两个方面,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纳入当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统筹管理。

拥有本市户籍三年可报考“3+4”

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模式,2015年首批试点由重庆科技学院等3所应用技术本科、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等10所国家中职示范学校承担,引导和选拔部分学习成绩优良的初中毕业生,进入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转段考试合格,转入对口的本科院校学习4年。

7年学习期间,由试点本科院校、中职学校合作建立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衔接贯通的教学体系,系统培养本科层次专业理论扎实、技术精湛的应用技术人才。

此项计划面向具有三年以上本市户籍的2015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

在中职学习阶段的第六学期,对过程考核合格的学生进行转段考试,考试合格的学生方可转入试点高校继续本科阶段的学习;考试不合格但达到中职毕业水平的,颁发中职毕业证书。转入本科阶段的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完成本科阶段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本科院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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