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年摸清全市“家底” 管好人民共同财富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人大应如何加强监督,确保实现保值增值?8月21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的五年规划(2018—2022)》(以下简称《五年规划》)。
《五年规划》提出,要通过5年努力,全面摸清我市国有资产家底,理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为向全市人民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奠定坚实基础。
21日主任会议后,记者就《五年规划》有关情况采访了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毛玉树。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就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制定《五年规划》
记者:过去,市人大常委会只针对立法工作制定五年规划,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就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制定《五年规划》,是基于什么考虑?
毛玉树: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人大常委会加强审议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于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对于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管好人民共同财富、加强人大依法履职等,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7月,市委也印发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规模大、种类多,要实现《意见》要求的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努力。
为实现这一目标,今年4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委员长会议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今年6月4日至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山东召开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工作座谈会,明确要求省级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各地五年规划。
座谈会后,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第一时间就向常委会党组汇报了座谈会精神及贯彻落实打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随即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出台我市《五年规划》。
5年全面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理清管理体制机制
记者:《五年规划》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怎样的总体目标?
毛玉树:《五年规划》提出,经过5年努力,全面摸清我市国有资产家底,理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监督制度,为向全市人民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2年,基本建立起报告范围全口径、全覆盖,分类、标准明确规范,报告与报表相辅相成的报告体系;基本建立起符合国有资产类别特点、以联网数据库为依托、以评价指标体系为重点、以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和整改问责为重要抓手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基本建立起横向协作与纵向联动顺畅有序、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为四类国有资产报告内容“划重点”
记者:去年,市政府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包括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五年规划》对于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年度报告议题是如何安排的?对改进报告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毛玉树: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的“明白账”是人大有效监督国有资产的前提和基础。根据《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综合考虑四类国有资产管理和改革进展等情况,《五年规划》确定了年度专项报告议题,明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年度议题安排为:2018—2021年,每年在书面报告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同时,听取和审议一个专项报告。
去年已听取并审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至2021年度专项报告议题安排依次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1年)。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专项报告议题主要依据五年规划确定,必要时,市人大常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和重点工作部署,调整专项报告议题。
《五年规划》还在全国人大《五年规划》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明确了以上报告应重点反映的内容,这是我市《五年规划》的创新之处。我市《五年规划》根据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系统梳理、明确细化了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的重点;扩大了报告范围,规范健全国有资产的报告范围、分类和标准,逐步将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社保基金等国有资产纳入报告范围;拓展了报告深度,在年度性、例行性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的基础上,推动政府就有关情况进行深入报告、单项报告,提高报告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年规划》提出,加强研究论证,积极稳妥扩大报告范围,逐步将储备土地、公路、铁路、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社保基金,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的政府资本,以及部分金融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纳入报告范围。探索将无形资产、政府特许经营权等纳入国有资产报告的可行性和报告方式,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报告的覆盖面。到2022年,各类国有资产的报告范围、分类和标准基本规范健全。
年内实现区县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全覆盖
记者:当前对国有资产监督的难点何在?《五年规划》将如何强化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将如何进一步开展好相关监督工作?
毛玉树: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市国有资产积累了丰厚家底。由于国有资产规模大、种类多,当前,全市国有资产的底数还不完全清楚。人大监督所需的信息还不够充分,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亟待从制度层面予以强化和规范。
需要明确的是,人大监督的是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而不是直接管理国有资产,重点应在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的基础上,了解和掌握各类国有资产是如何管理的、管理的效果如何。
因此,《五年规划》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明晰评价重点等;加强与预决算审查监督有效衔接,与国有资产配置、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审查及审查监督结果处置衔接等;同时,要求审计部门依法加强国有资产审计监督,有效发挥专项审计对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支撑作用;做好审议准备,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审议前调研,建立初审机制;督促审议意见处理落实,及时跟踪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审议意见;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整改问责要求,健全市人大有关专工委与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工作联系机制;健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机构,建立国有资产监督咨询专家库,提高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能力。
此外,为确保全市人大系统对国有资产监督的“一盘棋”,《五年规划》还专章就如何加强对区县人大工作的指导予以规定,如要求到2019年底实现区县人大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全覆盖;稳步推进市和区县国有资产管理信息联网,实现市人大常委会与区县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联网等办法、机制,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成效。
今年11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按照《五年规划》年度议题的安排,听取并审议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目前,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正抓紧开展前期摸底调研,就报告的主体、范围、重点等内容进行研究,督促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报好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记者 颜若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