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保护费就砸“场子” 两嚣张男子终获刑

29.04.2020  16:43

今(29)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江津区人民法院获悉,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公开开庭审理黄、易某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并一审宣判。

2019年,家住江津区珞镇的黄某、易某因“缺钱用”,伙同其余3名男子(另案处理)向当地门店经营者收取保护费。3月底,黄某、易某等人前往珞璜镇一家茶馆,以“不拿钱就砸店”进行威胁,成功迫使其经营者向其支付保护费1200元,几人将其平分。随后,黄某、易某等人在前往隔壁另一家茶馆收取保护费时,遭到了茶馆老板秦某的拒绝,几人因此怀恨在心。

数日后,黄某、易某等人再次来到秦某经营的茶馆,将茶馆内的麻将机、洗衣机、冰箱、塑料凳、木凳等悉数砸毁。经重庆市江津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上述被损毁物品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

2019年4月底至5月,黄某、易某先后在珞璜镇家中和某客运中心被公安机关抓获。江津法院判决: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易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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