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交巡警利用智能系统打击套牌、假牌等违法行为

06.11.2018  04:46

大坪大队,号牌为鲁CAXXXX的白色奔驰轿车,涉嫌套牌,目前出现在大坪医院附近,请立即前往拦截。”10月23日10点45分,正在路面执勤的民警接到了指挥中心发布的指令,立即前往通报地点,随即便将嫌疑车辆和驾驶员成功一举查获。

10月22日,重庆渝中交巡警支队接到山东淄博警方的协查通报,称一辆号牌为“鲁CAXXXX”的白色奔驰轿车近段时间在渝中区活动,该车涉嫌套牌。接到该协查通报后,渝中支队通过查缉布控系统对该车进行轨迹分析。发现,这辆小轿车曾多次在渝中辖区产生违法记录,并经常出现在河运路、虎歇路、经纬大道一带。随后,渝中交巡警立即开展了布控,将牌照信息录入渝中支队智能交通系统,对该车展开缉查布控,只要这辆车再次在渝中辖区行驶,被分布在辖区内的“天眼”发现,便会立即报警,帮助民警抓获违法车辆。

果不其然,仅一天时间,这辆涉嫌套牌的嫌疑车辆便再次出现,引发智能布控系统预警。车辆进入渝中辖区那一刻,便开始全程进入了“天网”的监控范围,民警从监控中发现,到确定该车正停在大坪医院公交车站,再到民警现场抓获,总共不到二十分钟时间。

据调查,驾驶员陈某这辆车因贪图便宜,从广东通过非法渠道购得,上不了牌,而自己也没有驾驶证,只得通过套牌和伪造证件的方式上路,企图躲避公安机关追查。哪知这些“拙劣的伎俩”,在智能交通系统下只能是“掩耳盗铃”,终究在“天网”下露出马脚。目前嫌疑车辆已被公安机关暂扣。10月29日,据公安机关的鉴定结果显示,该车的车牌及行驶证均系伪造,陈某因涉嫌伪造车牌、行驶证,无证驾驶多项违法行为,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据民警告知记者,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一千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记12分,扣留该机动车,处5000元罚款,并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记12分,扣留该机动车,处5000元罚款,并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为保障交通秩序,维护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利益,渝中交巡警支队重拳打击机动车假牌、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苗头和势头上有效遏制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多发态势,净化交通秩序、稳定社会。目前,渝中区智能交通缉查布控系统,在结合路面卡口的同时,还接入了全区车库卡口,总数达800多个电子卡口,基本实现全区路面及车库缉查全覆盖。只要将嫌疑车辆号牌录入卡口系统,立即启动发现、报警、轨迹分析,有针对性的进行岗位设置,实现全区监测,并通过联网的80处信号灯后台控制和武装卡点,快速锁定和拦截嫌疑车辆,为案件侦破提供帮助。卡口采集的车辆图片,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研判出涉嫌套牌的车辆,然后进行布控拦截。同时,通过该系统,查处违法未处理、机动车未审验、未按规定报废等违法。

民警提醒:别心存侥幸,以为可以鱼龙混珠,瞒天过海,殊不知“天眼”一扫,套牌、假牌车辆便插翅难逃,出行请谨慎驾驶,拒绝违法行为,文明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