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高新领域市级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专项需求的通知

17.02.2016  17:22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6年主题专项凝练等前期准备和策划工作,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试行)》(见附件1)和《科技开发计划主题专项设立指导意见》,结合《“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编制要求,按照“以行业龙头企业、核心支撑企业为依托,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为纽带,引进和培育大型高端研发平台具体承接,同步推进科技金融服务,加快实施新兴产业技术创新重大主题专项,探索未来产业,引领新兴产业”的思路,现征集高新领域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专项、项目及新型高端研发平台需求。   一、征集对象:产业部门和企业集团(重点企业)。   二、征集范围:我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需要解决的重大产业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标准制定,侧重于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与标准的研发攻关和推广应用示范,以及技术的集成应用示范。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需求征集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请各单位自行登录“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要求对应选择填写需求征集表(见附件2)。需求征集表填写完成后应先提交,而后在线打印需求征集表、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扫描上传至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二)本批主题专项重点依托新型高端研发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实施,专项设计与平台组建相结合,因此平台建设需求纳入本次征集范围。新建的平台可为直接引进全球一流或全国领先的研究机构、引进机构与本地机构共建、本地机构引进一流人才团队提升能力等方式开放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市场化运行。   (三)可以围绕行业、产业需求,提出全链条专项需求,对于提出主题专项需求的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主题突出。主题专项需求应当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任务集中。主题专项项目需求设置的重点任务要聚焦。   3.边界清晰。主题专项需求的设立应当以应用为落脚点,重点突出关键技术研发、技术集成、推广应用示范。   4.平台建设。原则上,主题专项需求要同时提出相应的新型高端研发平台建设建议(具体要求请参考附件2)。   5.结构合理。主题专项需求设置的重点任务应当符合目标导向,项目设置关联性要强,突出应用主体。提出技术需求的同时,要提供该技术细分领域国内外专利布局情况的说明。主题专项内的项目间要有领域关联性。   6.目标明确。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专项需求要突出直接经济效益。   (五)鼓励国家及市级(含拟建)高新区、特色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提出专项、项目及平台需求。   (六)需求征集与专项策划同步推进,先提交需求则先启动专项策划。   (七)征集时间:   系统填报时间:2月18日上午9时至3月17日12时。   (八)对网上需求征集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科委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四、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电子信息:雷治政 67906701   现代服务业领域:彭 俊 67512725   能源交通领域:陈 涛 67513082   新材料领域:刘 洋 67512725   先进制造领域:孙 政 67513582   纪检监察室:赵小平 67513692   市科技项目中心:雷阳星、何大维 67512626   市科技信息中心(网络技术支持):文稷培 67511205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