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重庆开网店可申请创业扶持

24.02.2016  11:25

  近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在重庆市范围内经营网店,满足五个条件的可申请网络创业认定,认定通过后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首先需要满足的两个条件是:网店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经营网店的创业者已在市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

  市人社局介绍,数据显示,每200个重庆人中就有一人拥有一个网店,为这部分创业者提供扶持是大众创业工作的一部分。

  据悉,申请网络创业认定除了上述两个基本条件外,还有三个条件:第一,申请者的网店需经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名认证或依托独立网上交易平台;第二,申请认定时已连续从事网络经营6个月(含)以上;第三,网店综合评价率或好评率较高,月均营业额3000元(含)以上。

  如何申请认定?市人力社保局介绍,网络创业者持《重庆市网络创业认定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网店经营(网店实名认证信息、好评率、营业额)截图、近三个月交易清单、交易流水证明或其他能有效证明交易情况的材料,向经营地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申请,原则上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

  网络创业认定有效期为1年。认定的网络创业者,不仅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还能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

  网络创业者招用的其他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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