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月20日,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865人,实到代表801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由大会主席团成员郑洪、汪海、石诗龙、付子堂、吕英、刘渝平、李元鹤、陈国平、周波、赵强、曹德全、彭光庆、蒋承谷、游洪涛、戴富金担任,郑洪主持会议。
孙政才、黄奇帆、张轩、徐敬业、王鸿举、陈光国、张国清、刘光磊、徐松南、翁杰明、凌月明、徐海荣、曾庆红、燕平和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作工作报告。
张轩说,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张轩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权,坚持有效管用、立改废并举,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9件,废止3件,审查批准单行条例1件;认真行使监督权,听取审议4项法定工作报告、5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评议,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山坪塘整治、市级财政决算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开展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4项执法检查,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56件;认真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1人次,组织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6次,指导选举单位补选市人大代表20名;办结代表议案建议1311件;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5项决议决定,其中对璧山、铜梁撤县设区有关问题及时作出决定,指导两区依法选举产生新的地方国家机构,保证了市委决策部署的依法推进。
张轩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党的领导,围绕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履职,着力推进依法治市,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增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并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地方立法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把握立法重点,健全立法机制,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发挥监督整体合力,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完善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扎实做好代表工作,深入推进“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富民兴渝”主题活动,着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抓好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为谱写民主法治新篇章、推动改革发展新跨越、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而努力奋斗!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敏也分别作了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办法、市四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通过办法。
相关市领导和部分老同志应邀在主席台就座。
列席本次全体会议的有:在渝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分院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参事;中央在渝有关单位负责人;有关区县(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负责人。
外地省级人民政府驻渝办事处负责人、外国驻渝(西南)领事机构官员、部分企业负责人旁听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