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大审议并通过县法院庭审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

28.09.2015  11:07
  9月25日,巫溪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巫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庭审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上午9:00许,巫溪法院副院长吕评受郑峰嵘院长的委托作《巫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庭审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从法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法庭装备建设等方面,客观全面报告了近年来巫溪法院庭审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对该项工作下一步如何开展明确了方向。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近年来,巫溪法院采取措施强化庭审规范化建设,通过庭审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一是做到了有人员保障。公开招录、遴选后备法官、书记员46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36人,选派法官到上级法院、沙坪坝、渝北区等法院学习交流11人,选派6名法官参加了市高法院组织的心理培训。队伍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法官素质不断提高。二是有物质装备保障。成功争取了新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同意并下达了投资计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尖山人民法庭建设。改装审判法庭5个并配置了审判桌椅,对四个人民法庭审判法庭进行修缮,建成了5个高清数字化法庭。三是有体制机制保障。出台规范庭审行为和审判着装管理办法。庭审用语表达严肃、准确、规范、文明,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四是有监督检查保障。强化审务督察,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发出通报。强化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作用,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请县人大任命人民陪审员69名,一审案件陪审率为95.5%。发出督察通报27份,督察建议书15份,采纳限期纠正的意见和建议16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95人次。

  最后,县人大主任邓巨波强调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庭审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要将庭审实质化与规范化有机结合起来,始终围绕庭审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困难与不足,明确整改措施和方向。二是要对照审判法庭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大新建审判法庭建设、各人民法庭以及信息化建设力度,使法庭建设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强化法官及书记员素质培训。特别是年轻法官多,要实行新老法官传帮带,不断提高驾驭庭审和法律适用能力,同时加大书记员的培训力度,可尝试培训一批“速录员”;四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机制。包括庭审操作规范、庭审评查制度等,完善庭审评价体系,加大监督检查执行力度。最终达到通过庭审规范化建设,实现司法公开、公平与公正。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