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
24.02.2017 21:07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相关规定,对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需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2月23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31名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本次考试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两名区人大代表监考,采取统一试卷、独立答题的方式,参加考试的人员均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考场纪律认真完成答题。
本次考试内容主要侧重于人大工作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关知识,包括宪法、选举法、监督法、公务员法、重庆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开展拟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完善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行使人事权的一项必要程序,也是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助推依法治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开展拟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较好地督促了拟任命干部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了其带头学法、守法、依法行政的意识。
(区人大法制委办公室)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4.02.2017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