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分子获刑14年!云阳法院宣判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31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对金海等21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入侵住宅罪等,判处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金海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判处其他2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3年6月,金海刑满释放后,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笼络二十余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奉节县境内以开设赌场或在赌场中放高利贷为主要收入来源,并向冷富敏、王德东、赵高彬、王大勇等人提供赌场放贷资金,收取高额利差,并在讨要高利贷本息过程中,采取暴力手段威胁、殴打、拘禁或以聚众造势、言语滋扰、“脚跟脚”等软暴力手段逼迫借款人或保证人还债,逐渐形成以金海为首要分子,冷富敏、王德东、赵高彬、王大勇为重要成员,冷桂静、黄昌维、饶伟成、张玺、张文聪、熊学亮、李盛平、黄祖平、冷富海、周飞宇、胡仕明、姚山中、金坤、马柏林、冉亮、谢山清等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集团成员肆意连续作案,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海、王德东、赵高彬、王大勇、冷富敏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开设赌场及非法放贷,牟取非法利益,并通过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暴力手段进行催收,形成了以金海为首要分子,被告人王德东、赵高彬、王大勇、冷富敏等人为重要成员,被告人冷桂静、黄昌维、张玺、张文聪、冷富海、周飞宇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金海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王德东等20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综上,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量刑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结果。
原标题:云阳法院宣判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